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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张网捕猎!汕头一男子运载偷捕的鸟碰上交警,结果……

交警小编 汕头交警 2019-12-24

12月1日上午,交警金平五中队的民警正在潮汕杏花路口结合路口管理开展雷闪行动,对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


当一辆摩托车在民警面前开过时,一阵阵特别的叫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啾啾啾~啾啾啾~


民警将男子拦下后,上前仔细一看


一大筐的鸟儿在胡乱扑腾

一直发出叫声


他们本应该在蓝天自由翱翔

而今却被束缚住无法动弹


男子明知交警在此设点执勤,仍大摇大摆地载着偷捕的鸟,准备从民警面前飘过。面对这种目无法律的行为,民警马上将男子拦下来,并对男子进行“交警三问”。



男子说,自己是贵州人刘某代,这些鸟是自己利用拉网,在牛田洋捕捉的,所拉的鸟网有二十多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刘某代的做法,显然已经触犯到了法律。


刘某代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实际上执勤的民警已把一切看在眼里


这正是古语所说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鸟类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鸟类是害虫的天敌,如果鸟少虫多,农作物、森林就会发生病虫害。

现在正好是秋冬季候鸟迁飞、集群越冬期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趁机进行非法张网捕猎,实在不该。

目前,刘某代已被移交到公安森林分局处理。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汕头交警部门在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时,发挥一警多能的作用,在加强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违法人员,绝不放过。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不要心存侥幸。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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